这里是青石镇。
在巴蜀的堪舆图上,这不过是一个连墨点都算不上的穷乡僻壤。
它距离成都其实算不上太过遥远,若是骑马日夜兼程,至多不过两三日便能赶到,怎么也应该沾染一点繁华。
可倒霉就倒霉在中间有接连几座山脉,山路本就崎岖难行,蜀地又多雨,动辄便是泥泞不堪,因此这地方的交通极为不便,平日里除了那些为了几钱碎银就翻山越岭的苦力脚夫,便只有附近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乡野百姓在此处来往了。
说起来,这青石镇最早的时候,不过是前朝某位在此处歇脚的乡绅,见往来行人实在疲乏,便大发善心,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岔路口,派家丁搭了个棚子,权作过路人遮风挡雨、歇脚喘息的去处。
后来,日子久了,总有些心思活络的人,看中了此地的人气,先是有人挑着担子来卖些粗劣茶水,接着便有了卖烙饼、卖草鞋的小摊贩。
你挨着我,我挤着你,沿着那条黄泥路两旁,一点点地搭起了屋子,光阴荏苒,这原本的荒凉之地,竟也稀里糊涂地聚起了几百户人家,被朝廷造册,渐渐成了一个五脏俱全的集市。
此时正值晌午,日头正酣,镇子口的茶摊上,已经坐了好几桌客人。
几个风尘仆仆的行商,显然是准备下乡去做生意的,此时正在此地歇息,这人一旦缓过劲来,嘴巴便闲不住了,也不知是谁开的头,渐渐地便说起了那道听途说来的消息。
“哎,听说了没?成都那边,算是落锤定音了,世子殿下已经祭告天地宗庙,穿上那身四爪蟒袍,袭了蜀王的爵位啦!”
“这事儿现在满成都谁不知道?新王爷袭爵,那二殿下和三殿下,也都封了郡王,乖乖,三兄弟,三个王爷,这真是...”
“唉,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人家那是天潢贵胄,这命啊,生下来就早已经用金笔写好了,哪儿像咱们这些苦命人,每天起早贪黑、累死累活地讨食,就算把这条命拼没了,也挣不来人家王府里吃剩下的东西,咱们这辈子,算是看到头喽...”
这番牢骚立刻引来了好些人的共鸣,众人皆是唉声叹气,茶摊里一时间充满了对这不公世道的麻木与认命。
但也还是有消息更为灵通的人冷笑了一声。
“好命?封郡王?呵呵...你们这些夯货,就知道看那表面上的光鲜,当真以为这富贵饭,是那么好咽下去的?也就是在这穷山沟里待久了,消息闭塞,我前几日刚好在成都城里走动,那城里的气氛,啧啧,哪里是什么新王登位的喜庆哟。”
“细说,细说。”
“哼,我可是听说,老王爷走得可不怎么安详...根本不是什么油尽灯枯,而是暴毙!”
“嘶--”
周围几人同时抽了口凉气,这等皇家秘闻,简直比那话本小说里的故事还要刺激。
“那...那是谁干的?”
“还能是谁?新的蜀王爷放出话来了,是那二殿下和三殿下,为了早日夺权,勾结妖道,给老王爷喂了毒药!弑父啊!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成都城前段日子城门紧闭,许进不许出,就是为了把他们给翻出来呢!”
“瞎扯吧,我还说蜀王爷是朝廷谋害的呢,八字没一撇的事也敢胡说,也不怕有人去官府告发你,让你吃些挂落!”
“骗你作甚?你要是不信,亲自去成都看看不就完了,那城墙根底下,海捕文书都贴上了哩!二殿下逃去了剑阁,三殿下下落不明,而且啊,那海捕文书上的赏格,你们猜猜是多少?”
“多...多少?”
“千两!而且,不是白银,是足赤的黄金!整整一千两黄金啊!”
这话一出,茶摊一片寂静,所有的苦力、脚夫、行商,皆是瞠目结舌,呼吸粗重。
一千两黄金,这是个什么概念?
对于这些为了几十个铜板能在烂泥里打滚的底层人来说,这笔钱,已经超出了他们想象的极限。
良久,才有人咂了咂舌,发出一声梦呓般的惊叹。
“乖乖...一千两黄金...这要是在乡下买田置地,盖上大瓦房,娶上七八个黄花大闺女,顿顿吃白面肉包子...别说我这辈子,就是够我吃十辈子、八辈子也吃不完啊!要是能撞上这等天大的狗屎运...”
“省省吧你!就你这熊样,还想拿那赏钱?这等泼天富贵,哪里是那么好拿的!那可是郡王!人家就算落难了,身边能没有死士护卫?你信不信,你还没凑到跟前,脑袋就已经搬家了?这等神仙打架的事情,咱们这些凡人,听听就得了,真要是卷进去,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众人一想也是,那股子刚刚升起的贪婪,很快又重新变回了对这操蛋世道的无奈与麻木。
几人又开始聊了些不痛不痒的琐事,诸如哪条道上的山贼又下山劫道了,哪里的米价又涨了几个铜板,大多都是捕风捉影的市井流言,再难掀起什么波澜。
而就在这群人长吁短叹之时,茶摊深处的角落里,一个穿着粗布短褐,裤腿上溅满泥浆的年轻人,放下了茶碗。
一头原本应该束在玉冠中的长发,此刻只是随便扯了根布条,胡乱地在脑后扎成一团,几缕乱发垂落在脸颊上,遮住了他大半的容貌。
他就那么木然地坐在那里,安静地听着身后那些关于自己弑父、被通缉的传言,听着这些底层蝼蚁对自己人头的贪婪垂涎。
他的内心,竟然出奇地没有生出多少愤怒或是恐惧来,只剩麻木。
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这样的呢?
大概是从成都城那条散发着恶臭、漂浮着老鼠和粪便的地下排污暗渠里,像一条蛆虫般拼死爬出来的那一刻起吧。
他是个废物啊。
李煊宸在心里无数次地这样告诉过自己。
从小到大,他都知道自己是个废物。
可为什么,如今,他这个一向懦弱、毫无主见的废物,居然成了几个人里,唯一还能站着、还能出去找口吃喝的...主心骨。
这世上的事情,实在是太他妈诡异和可笑了。
李煊宸面无表情地放下茶碗,摸出铜板压在碗底,然后站起身,悄无声息地离开,走入了那连绵的阴雨之中。
......
他走路的时候是埋着头的。
背部佝偻,完全没了以往那种骨子里透着矜贵的模样,专往那些恶臭的小巷里钻,绝不在主街上多做停留。
每走过一个岔路口,他都会顿住脚步,靠着眼角余光向后瞥去,确认身后没跟着人,才继续前行。
七绕八绕,他停在了一家店铺前,沉默许久,才迈过了门槛。
这是间药铺,掌柜坐在柜台后面,手里拨弄着算盘,核对着账本,旁边一个抓药的伙计,正百无聊赖地靠在药柜上打着哈欠。
听到有人进来,掌柜头也没抬,只是慢条斯理地问了一句:“客官,抓药还是看诊呐?看诊的话,坐堂大夫去邻村出诊了,得明儿个才回。”
李煊宸没有说话,走到柜台前,将手心摊开,在柜台上放下了两样东西。
一大一小,两枚金光闪闪的物件。
掌柜原本漫不经心的模样消失了,将那两枚金子拿了起来,凑到眼前仔细端详。
居然是两枚金豆子。
“这位小哥...”
掌柜抬头看了李煊宸一眼,脸上的笑容多了几分,语气也变得试探起来,“您这金子,可是金贵得很呐,成色虽然极好,但这形状,倒不像是市面上流通的金锭剪出来的,老朽可否问问来处?”
李煊宸的心猛地一沉。
来处?当然是云秀头上的赤金步摇,那上面镶嵌的金珠。
可他敢说么?
他还是太缺乏在底层社会生存的经验了,他根本不知道,一个穿着平民服饰的人,拿出这种东西,是多么危险的一件事。
但他终究不笨,眼中爆出凶狠,冷声道:“少废话!祖上传下来的东西,要什么来处?抓药!”
掌柜的被他这凶狠的眼神吓了一跳,连忙赔笑道:“客官息怒,客官息怒,小人也就是随口一问,只是这抓药啊,讲究个对症下药,小人斗胆问一句,这药...是给谁用的啊?伤在何处?”
“退烧的药,”李煊宸冷声道,“给家里的...婆娘用,还有...不小心摔了一跤,伤了皮肉,还要金疮药,这金子,够不够?”
掌柜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退烧药倒还好,可这金疮药...
“小哥啊,不是老朽不给您抓药。”
掌柜摸着胡须,故作为难:“您这金子确实值钱,但您要的可是上好的人参和金疮药,这年月,兵荒马乱的,药材都金贵,而且,您这金子来路不明,老朽这小本买卖,怕是...”
还没等掌柜的话说完,李煊宸面无表情地抬起头来。
他明白了什么,再次将手伸进怀里,拿出了一粒同样闪烁着迷人光泽的赤金豆子,拍在了旁边。
这笔财富,别说买几服药了,就算是买下他这半间药铺,都绰绰有余!
掌柜再没有废话一句半句。
“好嘞!客官您稍等!小人这就给您抓药!用本店年份最足的三七和当归!保准药到病除!”
他干脆利落地转过身,拉开一个个药屉,抓药,上秤,倒像是怕那些金豆子长翅膀飞走一般。
很快,几个包得严严实实的药包,就递到了李煊宸的面前,李煊宸冷冷地道了一声谢,一把抓起塞进怀里,然后转身走出了药铺,重新没入了风雨之中。
药铺内。
掌柜趴在柜台上,将那三粒金豆子捧在手心里,眯着眼睛,贪婪地搓着,哈着气,那张老脸上的每一道褶子都笑开了花。
“发财了,发大财了...”
他喃喃自语。
一旁那个十几岁的伙计,看着掌柜那副见钱眼开的模样,又看了看门外已经消失的背影,终于忍不住凑了上来,压低声音:
“掌柜的...这人,有问题吧?”
“怎么着?”
掌柜的心情大好,瞥了他一眼。
伙计赶忙道:“您想啊,他穿得跟个叫花子似的,结果一出手就是金子,而且他买的药里,可是有金疮药啊!该不会...该不会是犯了事,被官兵追捕的歹人吧?那咱们要不要去报官?这说不定还能领一份赏钱呢!”
话音未落,掌柜转身一抬手,给了那伙计一个响亮的脑瓜崩,直疼得那伙计捂着脑袋哎哟直叫。
“报官?你他娘的脑子里装的都是浆糊吗?傻了吧你!”
掌柜恨铁不成钢地低声喝道:“你也不用你的猪脑子想想!万一他真是个犯了案的贼人,咱们跑去报官,官府的人一来,第一件事就是把这金子当成赃物给没收了!到手的富贵,全得给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狗官昧了!”
“再说了,你连他到底犯了什么事,官府有没有海捕文书,赏格是多少都不知道,你去报个屁的官!万一是个没赏钱的,咱们图什么?!”
掌柜的越说越气,一把揪住伙计的衣领,将他拽到面前,恶狠狠地警告道。
“退一万步讲!这等能随手拿出金子来买金疮药的狠角色,要是真的被官府抓了,万一他还有在逃的同伙呢?事后来查到是咱们药铺告的密,来找咱们报复怎么办?你有几颗脑袋?!”
伙计被这番话骂得脸色惨白,这才如梦初醒,连连点头应声。
“是,是,是我愚钝,差点酿成大祸...”
“哼!这世道,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但最先死的,永远是那些多管闲事的蠢货!”
掌柜的一把推开伙计,小心翼翼地将那三粒金豆子贴身收好,这才总结道:
“这事,你不说我不说,鬼才知道他来过!每天在这青石镇上买药、过路的人那么多,哪儿能分清谁是谁?就算日后官府真的查下来,咱们咬死不认,就说没见过这号人,谁能拿咱们怎么样?”
“所以,闭好你的嘴!若是敢漏出半个字,先打断你的腿!”
伙计吓得连连保证,再也不敢多言半句。
掌柜的这才满意地重新靠在柜台上。
他隔着衣服,感受着那三粒金豆子传来的触感,望着门外那茫茫的雨幕,一双精明的眼睛里,居然满是期盼。
“头次上门,就拿金豆子付账...”
他喃喃自语,倒像是魔怔了一般。
“那要是有第二次...又要拿出些啥好东西出来?”
......
出了药铺门的李煊宸,当然不可能知道那精明掌柜的算计,此刻他所有的心思,都在怀里那些纸包上。
那是云秀和那个快死之人的命。
他顾不得去管泥水,只顾护着药包,以免被雨水打湿,然后闷头,按照来时走的偏僻路线,匆匆往回赶。
当他再次七拐八绕,回到镇口岔路时,却发现那里正围着一大群人。
他们正围着一面墙,对着上面新贴上去的东西指指点点。
“乖乖!这上面的赏格,是真的?”
“咋可能跑咱们这儿来...”
李煊宸似乎意识到了什么,控制不住地走了过去,站在人群的最外围,隔着重重叠叠的背影,隔着朦胧的雨幕,看到了墙上那几张--海捕文书。
赏格...两千两黄金。
李煊宸就那么木然地站在那里,面无表情地看着。
两千两。
这是何等深仇大恨?
这是何等迫不及待的斩草除根之心?
这是在向全蜀地宣告,无论是谁,只要能提供线索,哪怕是乞丐,立刻便能一跃成为有钱人!
在这样的重赏之下,这蜀地,哪里还有他们的容身之处?
最上面的那张,画的赫然是他。
不过,画师的手法并不算高明,那画像画得不太像他现在的落魄模样,倒更像是他几年前,在王府里无忧无虑、锦衣玉食,还带着几分少年天真时的模样。
看着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李煊宸心中竟生出些荒诞感来,好像画像上的那个人,和现在站在这泥水里、怀里抱着几包草药苟延残喘的自己,根本不是同一个人。
而在他画像的旁边,还有几张人脸。
一张,画着一个面容清秀、俊美异常的年轻男人。
另一张,画着一个轮廓冷厉,面容却很模糊的人。
最后一张,则是一个穿着八卦道袍、长着山羊胡和贼溜溜小眼睛的老道士。
除了那个...已经化作红霞蜀锦的人,他们这一行逃亡的人,一个不少,全在这榜上了。
“这要是让我撞上了,哪怕只抓到一个,哪怕只是一具尸首,这辈子...不,下辈子都不愁了...”
旁边一个看榜的泼皮,流着哈喇子,发出了一声叹息。
李煊宸低下头,一言不发,脚步匆匆,逃离了这围观着海捕文书的人墙,没入了远处的山林小道之中。
......
青石镇外的山上,一处早已被香火遗忘的山神破庙里,云秀正虚弱地靠在基座旁的一堆干草上。
他的身上盖着李煊宸那件已经脏得看不出颜色的锦缎外袍,虽然经过了这几日的休息,他的烧已经退了大半,不再像刚从暗渠里逃出来时那样烫得吓人,但他的身子依然亏空得厉害。
他本就生得一副极好的皮囊,五官精致得连许多女子都要嫉妒,如今这般病弱,莫名多了些楚楚可怜的病弱之感,倒真有些远超凡俗女子的柔美了。
他蜷缩在破袍子里,视线一刻也没有从那半掩着的破庙庙门移开,时不时就往外面那灰蒙蒙的雨幕里瞟一眼,像是一只等待主人归来的无助宠物一般。
而在破庙的另一头,尘松老道正盘腿坐在泥地上,一身八卦道袍早就成了破布,好些地方长了绿毛,映着他呆滞的脸。
他的手里攥着那个原本用来装财宝的布袋子,此时底部已经被划开了一道尺许长的大口子,老道士就那么一遍又一遍地抖擞着,手从袋子上面伸进去,然后魔怔般看着从下面那个大洞里穿出来。
然后再伸进去,再穿出来,反反复复,不知疲倦。
“都没了...”
他双目无神,喃喃自语,比死了亲爹还要悲痛欲绝:“都没了啊...下半辈子的八房小妾...良田千顷...”
在成都逃亡的那一夜,锦江水流湍急,他差点淹死在水里,那挂在腰间的袋子,也被豁开了一条大口子。
那些大半辈子坑蒙拐骗攒下的金条、玉石、银票,全都化作了泡影,不知道被冲到了下游哪里。
等他千辛万苦爬上岸时,才发现,这原本沉甸甸的包裹,已经变成了一个破布兜。
这几天来,只要一想起这事,老道士便觉得心如刀绞,恨不得再跳回那锦江里去摸个明白。
而就在这滑稽场面大概要一直持续下去时,一道带着水汽的身影,出现在了破庙门口。
听到动静,靠在干草上的云秀先是本能地畏缩了一下身子,但当他看清来人的轮廓时,那双原本黯淡无光的眸子,立刻便亮了起来。
“殿下!殿下,你回来了。”
李煊宸快步走进庙里。
他走到云秀身边,看着他那虽然苍白但已经有了几分神采的脸,看着他那终于退去高烧的气色。
李煊宸那一路上紧绷阴沉的神情,在这一刻,终于是缓和了些。
他轻轻地“嗯”了一声,在云秀身边坐下,从怀里摸出干饼,用力掰开,先将那稍微柔软些的一半,递给了云秀。
然后,他转过头,看了一眼破庙最里面的角落。
那里,躺着一道一动不动的人影。
那个人应该没有死,胸膛还有着微弱的起伏,但也没有活,只是闭着眼睛,躺在那里,对外界的一切毫无反应。
李煊宸看着那道毫无生气的身影,眼神复杂。
他沉默了片刻,将手里剩下的一半面饼,再次用力掰成了两半。
他站起身,走到角落,将其中一半,放在了霜降脸边,也不管他能不能吃,然后将最后剩下的那一小块朝着还在那边发神经的尘松老道扔了过去。
尘松老道被砸得一个激灵,从那招魂般的动作中惊醒过来,手忙脚乱地捡起面饼,看着那干瘪可怜的卖相,老脸一苦,嘟嘟囔囔了两句大概是在抱怨伙食。
但他实在也是饿极了,这些时日丧家之犬般逃命,风餐露宿,连顿饱饭都没吃过,三两口便将那块硬邦邦的面饼吞进了肚子里。
李煊宸没有理会那个滑稽的老骗子。
他重新走回云秀身边坐下,从怀里掏出那几包花了天价买来的草药,放在地上。
云秀小口小口地啃着那半块面饼,只吃了一点点,便双手捧着送到了李煊宸的嘴边,看到他那疲惫的侧脸,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轻声问道。
“殿下,外面...外面现在怎么样了?”
李煊宸添柴火的手微微一顿。
他看着云秀那双满是担忧的眼睛,张了张嘴,想要编造一些谎话来安抚他。但最终还是放弃了那种自欺欺人的把戏,把在镇上看到和听到的事情,都说了出来。
“成都那边...已经下海捕文书了。”
“罪名是弑父,赏格...两千两黄金,不仅贴满了成都的大街小巷,连这等偏僻的小镇子都已经传遍了,看起来,用不了几天,这消息就会传遍整个蜀地,如今也不知道多少人想拿我们的人头去换取一生富贵。”
听到这番话,云秀虽然只是个男宠,不懂什么军国大事,但他也明白,两千两黄金的赏格,以及弑父的罪名,意味着什么。
但出乎李煊宸意料的是,云秀并没有像他想象中的那样,崩溃大哭,或者是埋怨他为什么要把自己卷入这等万劫不复的境地。
他只是稍微慌乱了片刻,便放下面饼,伸出手握住了李煊宸的手。
“殿下,别怕。”
云秀看着他,“天无绝人之路,我们总能想到办法的。”
“只要殿下在哪里,云秀就在哪里,哪怕...哪怕最后真的被抓住了,云秀也会陪着殿下一起死,绝不让殿下一个人在黄泉路上孤单。”
听着这番话,李煊宸呆呆地看着他,不知为何,心里突然涌起一股难言酸楚来。
这算什么呢?
从成都城九死一生逃出来,也有好些天了。
一行人运气好,没有被江水卷走淹死,可是从水里爬上岸后,他才发现霜降受伤太重了,那满身的伤,加上在水中泡了那么久,再加上亲眼目睹了谷雨为了救他们而惨死...
那个男人连魂灵都彷佛被抽空了,昏迷不醒,成了累赘。
再加上云秀这么个本来就娇弱、又受了惊吓和风寒的病号,还有尘松那个除了会骗人其他纯属拖后腿的老道士。
李煊宸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
这些时日,真的是苦了他了。
他一个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连重物都没提过的王子,又是拖又是扯,才把霜降弄进隐蔽的树林里,像野兽一样藏了两天,吃野果,喝雨水,不敢生火,生怕引来追兵。
直到等那老道士缓过来些,能勉强站起来走路了,李煊宸才咬着牙,用树枝做了个简易的担架,自己背着一头,让老道士抬着一头,硬拖着昏迷的霜降,又牵着烧得迷迷糊糊的云秀,一路像没头苍蝇一样,朝着远离成都的方向,狼狈地逃了出来。
在逃亡的路上,他本以为。
云秀会害怕得崩溃,会受不了这等非人的折磨,会像那些在绝境中互相指责的人一样,抱怨自己连累了他,抱怨看清了自己的真面目抱怨自己无能。
可事实是,这个之前不过是被他视作可以随意把玩的男宠,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
哪怕饿得直不起腰,哪怕连个可以遮风挡雨、安稳睡觉的地方都没有,他也总是紧紧地跟在自己身后,每次醒过来,都到处寻觅,充满惊恐,但只要看到自己还在他身边,他的眼神就会立刻安定下来。
就好像,外界的风雨、追兵、死亡,都不重要。
就好像,他的全世界,真的只剩下了自己一样。
李煊宸反握住云秀的手,只觉悲凉。
褪去了蜀王府三殿下的光环,褪去了那世人敬畏的权势,自己...哪里还是个值得依靠的人呢?
李煊宸叹了口气,他转过头,看向角落里那道依然一动不动的人影。
霜降。
这是他们这群废物中,唯一知道荆襄的布局,唯一能够带领他们走出这绝境的人了。
可是,他已经躺了好多天。
“他...还是没醒过来的迹象?”
云秀看着那个角落,黯然地摇了摇头。
李煊宸的眉头深深地皱了起来。
他站起身,走到角落里。
霜降的脸色是青白的,双目紧闭,如果不是胸膛还有微弱起伏,他看起来真的和一具尸体没有任何区别。
李煊宸伸出脚,在他的腿上踢了一脚。
没有反应。
李煊宸蹲下身,咬牙伸手,扒开了霜降的眼皮。
毫无生气,动也不动。
跟真的死了似的!
李煊宸猛地收回手,站起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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